零容忍,树榜样!九大招式让违建无处藏身
编者按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
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文件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又组织了32个督查组开展跨省交叉督查,督促各地真正实现违法建设查处落实到位。
各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全面部署,认真落实,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增长蔓延的势头。从重庆、福建、福州、济南、昭通5个工作先进的省和市的工作中总结出了九大经验做法,以兹借鉴参考。
一、领导重视,态度坚决作风务实
福建省省委书记尤权、省长于伟国多次作出指示批示,提出要求。省政府连续四年每年召开全省现场会。各级党委政府把治违作为“一把手”工程,政府主官任领导小组组长,部分市县书记、市县长同时担任组长。
一些城市主要领导签订《目标任务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公开承诺“不干涉、不讲情、不过问”。全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员干部带头抓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完善的体制机制
重庆市构建四级工作体制,加大统筹调度,层层夯实责任。
一是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的重庆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指挥部,负责对全市治理工作作出统筹部署和安排,协调解决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负责全市治理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督促、考核。
二是各区县成立了区县指挥部和办公室,强化了区县政府对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区县指挥办从规划、国土、综合执法、市政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开展集中办公,有专门的办公场地,配有专职领导,实现了实体化运转。
三是各镇乡街落实了工作机构和人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牵头开展管辖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制止、拆除等工作。
四是将治理责任向社区(村)委会和物管公司延伸。建立了以居委会主任、村长和物业公司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切实履行对违法建设发现、劝阻、报告职责。
重庆市建立五大工作机制,逐级传导压力,确保政令畅通。以《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市政府282号令《重庆市查处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市政府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政策文件为支撑,一是建立了任务安排和督查督办机制。年初由市指挥办按治理计划向各区县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各区县再层层下达给镇乡街。市、区县分级对任务推进情况开展督查。
二是建立了台账管理和通报排名机制。按照新增违法建设和存量违法建设两大类建立了市、区县、镇乡街统一工作台账。市指挥办对工作进展按月通报、按季排名。
三是建立了挂牌督办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建设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明确督办时限和要求。
四是建立了约谈问责机制。市、区县分级分条块建立了约谈制度,对治理工作不力的区县或镇乡街有关负责人启动问责。
五是建立了考核限批机制。市政府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纳入了对区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绩考核,各区县也将该项工作纳入了对镇乡街年度工作考核范畴。市指挥办制定了考核细则,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比对、台账比对等新手段、新方式加大考核力度。对连续两年考核位居末位的区县,经督办仍未整改的,将暂停审批该区县的土地供应及城乡规划。
三、以长效机制建设为抓手,形成违建长治效力
福州市在严厉打击“两违”的同时注重机制建设,形成了以网格化管理、手机执法系统为手段的末端执法巡办机制,以多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的中端综合协调机制,以市委、市政府执行督查问责的监督考评机制,“三位一体”的治违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对全市“两违”的有力管控。
特别是今年来,福州市正稳妥有序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以整合城市管理相关职能、推动执法中心下移为中心,创新城市精细化管理方式,规范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提升城市执法力量和水平,为违法建设长效治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和体制保障。
四、拓展部门联动新格局,建立多维合作机制
福建省部门齐上阵。省里成立领导小组,把组织、宣传、财政、公安、国土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并挂钩督导各设区市。下设省治违办,省住建厅主要领导兼主任。组织部门将治违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评价的重要参考;宣传部门制定宣传计划,强化舆论引导;省级财政“以奖代补”专项补助2亿元;公安部门重拳打击暴力抗法。同时综合运用国土、规划、建设、城管执法、环保、安全、消防、工商、供水、供电等法律法规,形成快速查处和倒逼机制,并把治违与文明单位评选、创卫创城等挂钩,有力推动自拆助拆。
五、以技术和管理创新为引领,强化违建管控能力
福州市出台了《福州市城区“两违”查处规程》,对在建“两违”实施快速查处;对楼顶及其他无法入户查处的违建,对其产权采取相应的限制性措施;将违建情节严重或多次实施违建的当事人记入个人征信系统,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
2016年第三季度开始,福州市建立应用卫星遥感技术一季度一航拍查违制度,全面开展利用影像技术进行“两违”核查工作。福州市研发并建设使用“两违”综合监管平台(手机执法系统),全面落实网格化巡查管理机制,形成“天上飞+地下巡”的天罗地网查违控违网络。
六、快速遏制新增,做实存量治理
在遏制新增违建方面,福建省紧守新增违建“零增长”底线,落实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巡查,应用数字城管平台、手机执法、无人机、卫星遥感影像比对等,做到发现“零盲点”。提高日常管控效率,对新增违建即时制止、责令自拆、限期拆除,实现处置“零容忍”。福州等城市要求凡有新增违建必须在30天内拆除,确保“零增长”。
重庆市坚持新增“零容忍”,对新增违法建设建立“四级巡查、三级处置”机制,做到快速发现、快速制止、快速消除。
在做实存量治理方面,福建省各地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全覆盖摸排清查建成区历史违建情况,建立“一违一档”台账,出台分类处置办法,采取补办手续、拆除、没收、暂时搁置使用等方式,积极稳妥化解历史违建存量。
重庆市做到调查摸底要实,不留空白不留死角;计划推进要实,制作“三图三表”,即第一张图表为各区县违法建设治理范围总图和总量统计表,第二张图表为区县行政辖区各镇乡街2016-2020年违法建设治理范围计划图和计划表,第三张图表为各镇乡街违法建设治理年度目标细化图和任务明细表;任务落地要实,成片集中开展。
七、拆旧建新统筹推进
昭通市按照建设“干净、方便、有序、活力、安全”的滇东北城市群明珠为目标,坚持拆除一片、清理一片、收储一片、发展一片,实施了“规划引领、扩容提质、市容整治、绿化提升、美化亮化、以水润城、文化保护、素质提升、产业兴城”九大工程。全面推进“四治三改一拆两增”(即治理市容环境乱象、治理重点区域脏迹、治理城市环境污染、治理城市交通拥堵,改造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棚户区、改造提升老旧小区,拆除违法建筑,增加城市绿化和公共服务设施)和“四城同创”工作。
济南市在完善后续监管措施的同时,从利民惠民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以建绿为原则、以不建绿为特例”解决思路,进一步巩固拆违拆临成果。市里专门设立了拆后土地利用办公室,统筹推进拆后土地利用工作,并提出了快捷审批通道。对拆后土地用于绿化的,各县区可不必报批,直接实施;对不用于绿化的,严格限制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范围,且必须报市里审核批准,保证拆后土地用于公益目的。
八、坚持专项督导、严格问责
济南市委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专项督导组,采取沿途看、现场查、会上听、集中评等方式,对县区拆违拆临工作进行“滚动督导”,对发现的一般问题及时指正,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委研究解决,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市依法整治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情况通报和讲评会,及时通报和研究解决各县区拆违拆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出台了《拆违拆临工作问责办法》,对不作为、慢作为以及参与违法建设的涉公单位、个人、两代表一委员进行严肃问责。
福州市将“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不定期对治违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每月定期进行工作考评;全市各县(市)区均制定了“两违”督查问责机制,对“两违”治理不力,引起恶劣社会影响的给予问责,2015-2016年全市因“两违”被问责217人。在追责同时,我市也充分发挥“一线考察干部”作用,把违法建设整治作为干部重点考察内容,对表现突出的优先给予提拔任用。
九、群众工作深入细致,宣传工作全面周到
昭通市一是开展政策宣传。通过编制宣传册子、悬挂条幅和召开村民代表会、户主会等多种措施,让群众自觉成为了拆违的支持者、参与者、见证者。二是强化思想教育。发挥领导干部、老党员等作用,“一对一”开展工作,拉家常、讲道理,形成拆违共识。三是注重分类整治。坚持奖拆和强拆相结合,让群众明白“早拆得好处、晚拆就被动、不拆受惩处”,实现绝大多数群众主动拆。四是进行全民动员。在全市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十进”活动,营造了良好氛围。
福建省省上下加大宣传攻势,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做法。省里每周一期手机报、半个月一期简报,已发手机报160期,简报92期;各级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刊发法律法规知识,定期公告拟拆违建名单和拆违进展,强化媒体监督。全省通过剧目演出、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讲好治违故事,使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重庆市会同市委宣传部下发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新闻宣传方案》,制作治理违法建设宣传片在电台、电视台循环播放,以重庆日报、华龙网、市规划局公众信息网为载体,开设了“违法建设治理进行时”等专栏,对典型违法建设案件进行媒体曝光,对强拆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去年市、区县各类媒体报道违法建设治理工作1000多篇次,形成强大震慑效果。
同时,重庆市指挥办开通了微信公众平台,制作了治理工作动漫宣传片和10万份宣传海报下发至各区县。各区县积极组织镇(街)、村(社)居委会和物管公司通过悬挂条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单和社区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治违工作宣传进单位、进小区、进家庭等“三进”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共同治理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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